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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数字经济创新部署及其启示

2022年6月13日,英国数字、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发布了 《英国数字战略》(以下简称《战略》),意在通过强化数字技术创新,构建更具包容性、竞争力和创新性的数字经济,以使英国成为实施数字经济创新的全球最佳场所,巩固英国作为科技超级大国的地位。
发布时间:2023-03-24 10:06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杨磊 郭英 何颖

2022年6月13日,英国数字、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发布了 《英国数字战略》(以下简称《战略》),意在通过强化数字技术创新,构建更具包容性、竞争力和创新性的数字经济,以使英国成为实施数字经济创新的全球最佳场所,巩固英国作为科技超级大国的地位。

《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聚焦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创新人才供给和加大创新投入四大抓手,对英国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前瞻性部署。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认为,《战略》的实施将显著提高英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其扶持政策值得借鉴。基于此,提出几点思考:中国亟需优化数字经济法治环境, 强化对高校、企业等主体创新活动的支持,应加大对数字经济人才的引培力度,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

《战略》强化数字经济

创新能力的四大抓手

改革《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探索数据监管创新措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利于创新的外部环境。

《战略》提出,构建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是促进数字经济繁荣的先决条件。一方面,《战略》提出要简化《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第三方机构获取并使用数据要素实施创新,产生新的生产力带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构建适宜数字经济创新的监管生态系统,确保监管措施的敏捷性、低干涉性以及前瞻性,避免由于过度监管而扼杀创新,从而为数字经济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促进高校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加大对企业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激发学术界和商业界数字经济创新研发活力。

《战略》提出,持续推动学术界和商界的创新研发对确保英国以技术创新 建立经济领先优势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强学术界与投资界的合作,提升英国大学在技术转让方面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并建立大学商业化和创新政策证据部门,使得学术界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新概念更易于被投资者理解和接受,从而加快高校技术成果商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刺激企业创新,英国政府将继续扩大研发税收减免覆盖范围,涵盖云计算和数据采集 等技术领域,同时,政府还准备出台相关举措提高研发支出信贷额度,以带动更多企业聚焦研发投资。

加强对本土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留住全球数字技能人才,弥合人才供需鸿沟。

《战略》提出,数字技能人才的缺乏现已成为英国数字经济创新的最大制约因素,增加数字经济领域的技能人才供应,对于提升数字经济整体生产和创新能力不可或缺。一方面,改善学校数字教育,扩大STEM教育的本科生人数,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数字课程体系及相关实习机会,加深下一代劳动群体对数字经济的了解。另一方面,通过新的基本数字技能资格教育、技能训练营等培训活动,为缺乏或低数字技能的成年人提供学习机会,鼓励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积极开展员工数字技能提升培训,增加数字经济领域的技能人才供应。此外,还应确保英国数字企业能快速、便捷地获得全球数字技能优秀人才。通过股票期权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对全球数字经济人才放宽签证条件,促进国际企业家在英国实施创新。

加大对初创公司的投资支持,引导英国本土资本为企业创新 发展提供资金,畅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金融渠道。

《战略》提出,资金是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启动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数字经济全生命周期中提供充足的资金是支持其创新发展的必要前提。一方面,通过种子企业投资计划、企业投资计划和风险投资信托基金等计划,刺激社会资本对数字经济企业创新活动进行投资支持,聚焦数字经济领域初创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初创企业成长为独角兽和最终上市提供充足的资本。另一方面,政府拟通过取消养老金收费上限中的绩效费用、优化监管制度等多元化方式,消除英国本土资本进行长期、非流动性投资的障碍,鼓励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在伦敦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等方式,吸引本土金融资本对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进行风险投资。

启示与建议

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7.1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近六年来,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GDP的贡献率更是高达50%以上。但同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仍然面临配套 法律法规适配性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数字技能人才短缺及创新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战略》相关举措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优化数字经济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数据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一是围绕数据分级和保护、数据采集与共享进行精细立 法,通过法制措施厘清数字确权、数据安全等重要问题,为数据 合规应用和创新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有序推动第三方数据处 理机构建设,为企业提升数据应用效能,挖掘数据创新潜能提供 有力支持。三是优化数据监管措施,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减少监管行为对创新的干扰,促进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降低数据创新成本。

强化对高校、企业等主体创新活动的支持,加速数字经济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一是加快高校技术成果转让,同时加大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促进高校研发与金融资本在数字创新前沿技术领域的有效对接,为实现高校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研发税收减免政策涵盖内容,进一步降低企业纳税抵扣门槛,激发数字经济企业创新活力。

加大数字产业人才引培力度,打造数字经济高水平创新人才梯队。一是强化技工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和创新实际情况,发布数字技能教育相关专业目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与更新,鼓励和引导技工院校大力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灵活运用学徒制等方式,联合企业为在校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机会。二是加强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建设,引导地方政府、 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积极开展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扩充培训内容, 提升人才供给的数量与质量。三是适当放宽国际数字技能人才移民及顶尖高校数字技能专业留学人员申请条件,加快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聚集平台建设,优化数字经济领域科研条件,提高福利 待遇,吸引和留住全球数字技能创新人才。

探索建设适应数字经济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一方面,加强专职负责数字经济企业创新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建设,制定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初创企业的长期资本投资计划,带动私募基金、创投等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力度,引导金融资本聚焦产业长期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多层次金融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由主板、 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共同构成的证券市场体系,坚守各板块自身功能定位,为数字经济各类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本文作者 | 科技与标准研究所 杨磊 郭英 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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