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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的逻辑与路径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范围和影响,推动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不断促进公平和效率更加统一。因此,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现代化,必须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必须坚持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发布时间:2023-05-22 10:53        来源:数字经济杂志        作者:杜庆昊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范围和影响,推动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不断促进公平和效率更加统一。因此,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现代化,必须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必须坚持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并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后续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经济规划和建设,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组织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大力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发布的《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金融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50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41%。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和影响程度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还受到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宏观环境的制约,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数字经济发展困境。

一、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理论与实践逻辑

人们总是从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规律,从规律中提炼理论,并将理论作用于实践,从而形成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相关联的三重逻辑。当前,我们处于数字经济时代,这是用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发展达到的历史新阶段,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基本原理的现实映射,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时代背景。

第一,从历史维度看,发展数字经济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分工演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一共经历四次工业革命。

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事件分别是蒸汽机的发明和电力的广泛应用,它们都大幅提高了生产力,但也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两极分化,在世界版图上形成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总量优势、经济结构优势和经济质量优势。

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以对信息技术、空间技术、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生产力水平空前提升,人类生产生活领域不断扩展,在经济领域也表现为分工越来越细、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中国错过了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导致近现代以来长期处于世界经济的边缘和产业链的低端,经济发展处于弱势地位。

改革开放让中国抓住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尾巴,中国经济开始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但处在全球产业链底端的状况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自21世纪初以来,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蓬勃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类社会迎来第四次工业革命。

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技术、数据要素为传统产业赋能,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向高级化发展。在产业经济学理论的微笑曲线中,曲线的两端向上延伸,代表经济附加值大;曲线的中间位于底部位置,代表经济附加值小。但曲线的绝对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上下左右移动的,移动的根本动力则来源于技术创新。

一般认为,发展数字经济能够推动微笑曲线底部整体向上移动,提高整个产业的利润水平;还能够推动相关经济体产业分工向曲线两边移动,提高经济体在产业链上的竞争力。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开展全球经济竞争、抢夺产业分工主动权的新赛道。

第二,从理论维度看,发展数字经济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必然选择。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生产要素,在现代信息通讯的载体上发展出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其相较于传统经济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从生产资料角度看,数字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是数据;从生产力角度看,数字经济更强调数字技术的应用;从生产关系角度看,数字经济表现出明显的平台化、协同化特征,打破了传统经济科层制、链条式的组织结构。数字经济形态下,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扁平化的社会结构和数据要素的非排他性,也让生产资料价值得到更好的释放,让市场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更低,这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此外,还要适应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其一是遵循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充分融合才能发挥作用的规律。实体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消费驱动,数字经济可以带动投资和消费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经济是依附于实体经济的,是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如果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没有与实体经济融合,其价值也将无从体现;其二是遵循数字经济比传统经济更具有天然垄断性的规律。从全球来看,呈现出数字经济发展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联合国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市值排名前7名的平台经济体,其市值之和占了全球平台经济市值的约三分之二。

第三,从发展维度看,发展数字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纵观近现代史,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与科学技术的创新突破和应用紧密相关。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社会现代化历程,第二次、第三次工业革命推动并加速了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当前,新一轮数字技术革命加速兴起,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现代化建设带来新机遇。前沿数字技术正通过工程化、产业化的方式,全面融合渗透到传统产业中去,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网络化转型。同时,数字经济也有助于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新动能。

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一方面,数字经济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数字经济打破了传统经济的界限,有利于实现经济跨界连接,有利于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能够大幅提升经济效率,为厚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物质基础提供强大助力。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数字经济的高创新性能够有效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创新活力,助力创造新消费产品、新消费场景、新服务模式。数字经济的强渗透性能够带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环节效率的提升,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赋能和扩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增长空间。数字经济的广覆盖性能够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协同效应,推动社会化生产实现网络化、开放式协作。

二、制约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短板

经济是环境发展的产物。产业经济学认为,不同行业、企业的发展都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一般来自四个方面,即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因素。

政治因素主要指规则制度的影响,经济因素主要指经济政策的影响,社会因素主要指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技术因素主要指自身的技术创造力和技术应用力。数字经济发展同样受到以上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

第一,技术因素:关键核心技术突围受自主研发能力制约。在数字经济领域,我们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在科技条件、科研积累和产业发展上仍存在一定差距,高精度芯片、操作系统、工业软件、核心材料等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关键核心产品、关键核心领域还存在受制于人的情况。

近年来,美国为了遏制我国先进技术发展,采取极限施压、脱钩、断供等手段,打击我国数字高科技企业,不断拉长针对我国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体清单”,威胁我国高技术产业链的健康成长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我们对从“0”到“1”的原创性技术研发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基础研究比较滞后,也直接影响了关键技术、关键产品的发明创造。

第二,社会因素:数字化转型受社会总体数字化水平制约。一直以来,我们依靠人口红利、基础设施优势和数字经济包容发展的政策优势,在消费互联网领域发展很快,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世界性企业,但在产业互联网、产业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比较滞后。

有关测算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比例大约25%,而欧洲国家、美国的这一比例分别是46%和54%。我们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还不平衡,特别是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是一个明显短板。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缺乏数字化转型的能力。数字化不是简单的技术更新,而是经营理念、组织流程、运营方式的全方位变革。目前,很多企业普遍缺乏清晰的转型路径,也没有做好改革业务流程的准备,对数据资产应用也缺乏认知,数字化素养还比较低。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数字化基础薄弱,大中小企业间的数字鸿沟比较明显。大企业在用户数据、技术能力、资金投入方面占尽优势,但在带动产业链间业务协同发展方面做得还不够。

第三,经济因素: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受市场体系不健全制约。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测算,中国数据市场具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到2025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达到48.6ZB,约占全球数据量的27.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每年可达1.5至1.8个百分点。此外,我们每年全社会数据量增加约40%,数据流通交易潜力巨大。但研究显示,我们数据交易活跃度比较低。截止到2022年8月,我国已成立或筹备成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共46家,但多数机构处于“无实质交易”的状态。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约四分之一的机构处于停运状态。仅有大量数据,但没有流通或交易,数据的价值就难以体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但数据要素流通不畅、交易体系不健全是关键所在。目前,我们的数据产权制度、交易定价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还不健全,数据要素的市场体系尚不成熟,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

第四,政治因素:数据跨境流动和平台经济发展受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制约。从数字经济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数据安全问题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目前,数据安全领域较为敏感和难以处置的问题是数据跨境传输。尽管各国都是探索在保证数据安全下的数据跨境流动,但对如何平衡国家安全和数据主权,如何确保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机制。一些国家也在积极推动区域内跨境数据规则制定,但尚未在较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此外,平台经济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也亟待加强监管。

数字经济治理主体也比较分散,一直以来仅承担数据管理的政府部门就有十几个,不利于基本数据制度的统一。数字经济治理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和平台企业,市场主体和个人参与的机制不健全。

三、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路径

第一,加强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关。数字技术是数字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支撑,必须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尽快实现技术突围。

一方面,建立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和充分发挥企业作用的机制。纵观数字技术领先的国家,其发展无一不体现着国家支持和领军企业的深度参与。要发挥好国家在发展规划制定上的主导作用,加强对产业链布局的统筹协调,加大对“0到1”的重大技术突破的全方位支持。注重让领军企业深度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确保企业的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另一方面,尽快建成完全自主可控的数字技术防线。认清我国数字技术“卡脖子”领域现状和国内市场需求,力争用较短时间尽快实现集成电路、操作系统等关键数字技术自主可控,鼓励国内用户、终端设备生产厂商使用自主可控数字技术、数字元器件,确保自主可控数字技术尽快发展壮大。

第二,继续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相比,“新基建”的内涵更加丰富。“新基建”既是基建,又是新兴产业,还是轻资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要继续加大以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经济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基础设施体系。

从政府层面,要支持各地通过专项建设债券加大对“新基建”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条件。

从企业层面,要积极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基建”的投入。“新基建”的市场化、商业化属性更为明显,既要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带动作用,更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重点是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提供更优的营商环境。

第三,积极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一方面,坚持多种交易方式并存。按照市场导向原则,数据交易既要可以在场外交易,也可以在场内交易;既允许双边交易、多边交易,也支持平台交易、撮合交易,让交易各方有多种交易选项。另一方面,坚持根据数据类型,区别采取不同交易模式。对公共数据,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动数据对所有市场主体免费开放;对个人数据,坚持保护隐私优先原则,非个人同意不能交易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企业数据,要着重保护企业权益和商业秘密,推动企业建立可交易数据清单,探索交易脱敏后的指数数据。要推动建立数据生产、交易、评估、服务、保护的全生命周期流通生态,形成价格由市场决定的、有序高效的数据流通机制。

第四,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能够帮助相关行业产业降低经营成本,保持在现代商业环境中的竞争力;能够帮助行业企业更加精准地掌握外部市场和客户需求,抢占市场先机。

一方面,通过平台赋能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包含行业用户、生产厂家、材料部件供应商、研发设计单位等企业在内的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提高资源匹配效率,盘活企业闲置资源,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另一方面,积极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支持性政策,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向集群高效集聚,提升数字产业集群在数字技术、数据、场景、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发展能力。

此外,还要着力构建科技研发、金融服务、专业人才等高度融合的集群发展生态。

第五,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数字经济发展越快,越离不开有效的监管和完善的治理。

一方面,要完善监管规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数字服务等领域立法,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规则依据。

特别是在立法中要体现创新监管理念,明确监管原则,优化监管手段,实现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与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并重。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数据局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另一方面,要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特别是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发展跨境物流、跨境支付和跨境电商,不断提高数字贸易比重。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和规则制定,提高数字经济治理的话语权。(文︱杜庆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处长、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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