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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基于我国城乡发展规律的重要制度,城乡融合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化解矛盾、实现共生共荣至关重要,这不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需要。当前,西部地区在推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道路上面临比东中部地区更为严峻的挑战。同时,数字经济的普惠效应并非自发形成,其影响也可能存在区域差异。因此,针对具有独特自然资源禀赋的地区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积极的现实价值。
内蒙古是中国北方生态屏障与清洁能源基地,地域广阔但人口分布不均,产业结构以煤炭和农牧业为主,导致城乡发展失衡。这一特殊性使其难以直接套用现有模式推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也难以在短期内实现高边际效益。同时,生态承载底线刚性约束,要求发展必须转向可持续路径。在此背景下,内蒙古为探索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独特而现实的实践场域。
数字技术凭借其网络效应与空间渗透性,在推动内蒙古城镇与乡村一体化发展方面展现出显著的赋能潜力。它通过弥合信息鸿沟、突破地理阻隔,有效助力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各类资源与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为破解边疆地区经济发展难题提供了新的路径。但是已有研究大多聚焦于发达的东部地区,而对内蒙古这类兼具丰富能源资源禀赋与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多重特征区域,尚缺乏深入探讨,以致难以有效揭示数字经济在特定区域情境下的作用机制。
本文以内蒙古为研究对象,研究数字经济发展对该区域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与效果。重点探讨三个问题:数字经济能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其作用路径有哪些?影响效应是否因数字基础设施或发展阶段差异而呈现出非线性特征?研究有助于深化对边疆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并为内蒙古及其他类似地区制定差异化政策提供理论参考,对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协调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直接影响机制
根据内蒙古实际情况,本文从数字经济对农牧业生产产生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两个维度,构建数字经济与城乡共同富裕之间的传导机制。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数字经济对农牧业生产方式及农村牧区公共服务的提升作用上。例如,运用智能化卫星遥感与物联网监测技术,实现草场的智能管理与牲畜的科学养殖,提升草原生态效益和牧业生产质量;借助区块链技术构建溯源体系,提高“蒙字标”产品的市场价值及品牌信誉;通过电商平台拓展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渠道,直接带动农牧民增收。此外,数字技术的赋能,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公共服务格局。以远程医疗、在线教育为代表的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够有效地突破地理空间限制,通过高速网络与智能平台,将优质资源精准输送至农村与牧区。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1,H1:数字经济对内蒙古城乡共同富裕水平有着显著的正向直接促进作用。
间接影响机制
间接影响机制更深刻地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产业结构升级注入了强劲动力。对内蒙古这样的资源型地区来说,产业转型不仅是结构上的“由重转轻”,更是一场发展方式上必须坚持的绿色革命与集约重塑。关键路径在于双轮驱动:一方面,要以数字技术深度赋能能源、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智慧矿山、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能耗与排放的双降,推动高碳产业向低碳智慧转型;另一方面,要推动数字技术与农牧业全链条融合,通过政策引导、技术落地及生态培育,不断拓展产业价值空间,打造更多高附加值就业机会,切实优化农牧民收入来源结构,走出一条既有产业高度又有生态韧性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同时,数字经济也显著促进了城乡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通过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助力部分农牧民实现本地化数字化就业,有效缓解了人才外流压力;借助数字普惠金融,为农牧民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托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实现更加高效的流转与配置,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据此提出本文假设2,H2: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产业结构升级间接促进内蒙古城乡的共同富裕;假设3,H3:数字经济可以通过城乡要素流动间接提升内蒙古城乡的共同富裕水平。
研究设计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本研究基于内蒙古2018—2024年城市面板数据,构建城乡共同富裕评价体系,从“共同”与“富裕”两个维度选取城乡收入比(反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指标,采用熵值法合成城乡共同富裕指数。核心解释变量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E),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如万人基站数、互联网用户)、数字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业营收占比)和数字技术应用(企业网站拥有率、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样通过熵值法计算。中介变量包括产业结构升级(IS,以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比表示)和城乡要素流动(UF,含人口流动率与存贷款差异度)。控制变量选取人均GDP、财政支出、城镇化率及生态约束指标。为考查非线性关系,研究将数字基础设施设为门槛变量,分析其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
模型设定
为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建立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其中,表示i地区t年的城乡共同富裕水平,表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控制变量集合,和分别表示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为随机误差项。
为检验产业结构升级和城乡融合的中介作用,建立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其中,表示机制变量,包括产业结构升级指数和城乡融合度。
为考查数字经济对城乡共同富裕影响的非线性特征,建立如下门槛回归模型:

其中,为门槛变量,为门槛值,为示性函数。本研究以经济发展水平和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作为门槛变量进行检验。
实证结果与分析
描述性统计
表1显示,内蒙古城乡共同富裕指数(CP)均值为0.518,标准差0.121,反映出不同盟市之间在城乡协调发展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E)均值为0.401,区间为0.225~0.698,显示出内蒙古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其中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三地(呼包鄂)的发展水平相对领先。并且,基准回归表明,数字经济系数为0.387,且在1%的统计水平之上,即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平均可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水平提升0.387个单位,从而验证了研究假设H1。内蒙古的数字经济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数字经济对城乡协调发展的边际促进效应可能更强,显示出数字赋能对缩小区域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机制检验结果
中介效应检验显示,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升级与城乡要素流动均具有显著正向的促进作用。在引入中介变量后,数字经济对因变量的直接效应依然显著,但系数较之前有所下降,表明存在部分中介作用。进一步通过Sobel检验验证,产业结构升级路径的中介效应占比为29.5%,城乡要素流动路径的中介效应占比为33.8%,两者合计约占总效应的三分之二,假设H2与H3均得到实证支持。这一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产业结构优化与城乡要素流动这两条关键路径。由此可见,单纯扩大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尚不足以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带动潜力。必须在持续推进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同步推动产业结构向数字化、高端化跃迁,并着力破除城乡之间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制度与市场壁垒,才能系统性地激发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与民生改善的综合效应,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异质性分析
根据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显著的时空不均衡特征。从空间格局来看,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为核心的中部城市群表现出较强的集聚效应与发展动能,其数字经济发展综合指数达到0.452,显著领先于其他区域。这一区域依托较好的基础设施、产业基础及政策支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数字产业链与创新生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相比之下,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指数为0.303,与中部地区存在一定差距。这与区位条件、产业结构、资源分配及数字化承接能力等因素有关。整体上,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中部引领、东部跟进”的梯度分布格局,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
从时间演进来看,自2020年以来,随着内蒙古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持续增强。异质性分析显示,数字经济对内蒙古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已从2020年的0.318稳步提升至近期的0.421,反映出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深化,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驱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门槛效应分析
门槛效应检验结果显示,数字基础设施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显著的单一面板门槛效应(η=0.45)。当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低于该门槛值时,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效应相对有限,影响系数(δ1=0.253);而一旦跨越该门槛,数字经济的推动效应则显著增强,影响系数(δ2=0.498),约为低水平阶段的1.97倍。当前,内蒙古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关键制约因素,在于部分落后地区仍面临较为突出的“数字鸿沟”问题,数字基础设施覆盖不足、渗透率偏低,制约了数字经济红利的充分释放。因此,亟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与投入力度,重点推动落后地区补齐数字短板,助力其尽快跨越发展的“临界点”,从而充分激活数字经济在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的普惠性作用,为内蒙古全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注入更强动力。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通过实证分析确证:数字经济是驱动内蒙古迈向城乡共同富裕的核心引擎。其作用不仅直接体现为提升农牧民收入与优化公共服务,更深层的动力源于两大关键路径——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化、集约化转型,以及加速城乡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此外,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存在显著的门槛效应,是数字经济释放其全面赋能效应的先决条件与关键支撑。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针对性政策建议:第一,推动资源均衡配置,构建绿色数字基座。一方面,强化基础资源定向投入,优先支持数字基建薄弱盟市,加快补齐牧区、林区及边境网络短板,推动城乡与区域间共享普惠、高速稳定的数字连接。另一方面,深化能源与算力融合,引导通信基站、数据中心规模化接入本地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配套建设分布式储能与智能微电网,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与机制设计,推动绿电稳定高效转化为可持续算力,构建“绿电支撑算力、算力赋能发展”的低碳循环,打造绿色、高效、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第二,深化场景赋能,布局产业数字化示范工程。要立足能源、农牧业等特色产业,以工业互联网和智慧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一是设立产业数字化专项扶持基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能源、农牧等领域数据集成和流程协同,赋能产业链智能化改造。二是聚焦“绿色数字化”,专项扶持一批以数字技术促进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示范项目,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三是积极培育智慧牧场、数字文旅等新业态,鼓励沉浸式旅游体验等新模式发展,以数字化驱动产业模式创新与结构升级,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数字动能。
第三,破除壁垒错配,畅通要素流通。一是建设覆盖全区的统一数字交易平台,整合农村牧区产权、碳汇、生态产品等关键要素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高效匹配,推动要素在市场机制下实现合理定价与顺畅流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实施农牧民数字技能普惠培训,全面提升数字应用能力,夯实数字化转型的人才基础。三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创新面向农牧户和小微企业的数字信贷产品,有效破解融资难题,为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注入金融活力。
第四,聚焦动态门槛,优化动态政策体系。建立盟市数字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水平的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各盟市数字基础设施发展阶段。对已跨越关键门槛的盟市,推动政策重心从“网络建设”全面转向“应用促进”与“生态构建”,实现政策举措的精准迭代与战略升级,更好地契合内蒙古不同区域的发展实际。
通过实施精准有力、相互协同的政策组合拳,充分激发数字经济在资源配置、产业联动及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潜能,有效弥合内蒙古城乡之间的发展鸿沟,促进区域协调共进,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而走出一条体现内蒙古战略定位、彰显区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本文选自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内蒙古招商引资政策调整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25DY35。
作者简介:白书宁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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