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国铁塔发布股东周年大会公告,董事会已决议建议采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建立健全员工与股东、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共同体,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效吸引、保留和激励本公司发展所需的核心员工,巩固中国铁塔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促进中国铁塔业绩提升和长期稳定发展。
根据计划,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本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骨干,委托代理机构将根据董事会指示在二级市场购买一定数量的H股作为激励,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的50%,且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
值得关注的是,该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之总额,将不得超过经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批准时中国铁塔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并且,非经股东大会特别批准,不得向任意一名激励对象授予超过中国铁塔周年大会时批准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
此外,每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不超过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40%(含预期的限制性股票或股权收益),按照本计划每两年授予一次进行计算。
据了解,董事会在实施第一次授予前需达成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不低于30%,营收增长不低于4%,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的条件,在授予时间间隔上,在达成授予业绩条件的情况下,每两年授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