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整体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可以说,“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扩展思维宽度,随着生态系统理论与各领域的跨界融合带来了不同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联动性解决,在生态系统观与政务服务的现实复杂性高度契合的背景下,通过引入生态系统观分析解决“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复杂性、系统性、联动性问题,是具有一定价值的。
因此,应当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研究中树立生态系统观。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与生态系统的内联性
(一)生态视域的内蕴特征
生态视域自身蕴含了非常明显的特质,突出体现在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动态性。美国学者罗尔斯顿指出:“我们从生态描述中可以探究到生态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发现内在要素之间相互依存关系,这些特性正是我们在评价时所需要认同和肯定的。”
第一,生态视域的系统性。生态思维确立过程中最重要的转变之一就是从局部分析发展到系统观照。系统观照充分体现了研究方法中整体性、开放性等特质,这种特质摒弃了孤立的、片面的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而是将生态视域内的事物以宏观和微观两种视角加以研究对待 。其宏观视角描述了事物的完整性与独立性,而其微观视角则将所研究事物进行进一步“解剖”,从而实现全面的、联系的分析研究。
第二,生态视域的动态性。生态思维确立过程中,另一个重要转变就是从静态分析发展到动态考察。动态考察蕴含了丰富的哲学思想,体现了对事物发展规律的充分尊重。这种动态既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分析判断事物,也不是不切实际的、毫无依据的预判,而是在分析事物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情况的基础上,对事物未来正确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和提前判断。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审视
当今世界,全球各国都在致力于以“公众需求”为中心发展电子政务,进而提出建设数字政府。伴随世界公共管理改革大潮以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我国政府因地制宜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设指导政策,用以解决公共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与公众需求特质化间的矛盾。从近五年的发展历程以及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来看,“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两个较为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庞杂性,一个是发展性。
第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具有庞杂性的显著特点。“互联网+”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首次出现分别是在2015年和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自此以后,“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策领域、建设领域、学术领域均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在2019年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的研究团队围绕“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研究现状及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理论层面,包括政府治理现代化、政府职能转变、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等研究;在政策制定层面,包括对政策环境、技术因素、社会发展等因素的研究,以及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公众参与、公众满意度等因素的研究;在实际建设层面,包括对实体政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研究;在技术支撑层面,包括技术体系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新技术新手段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第二,“互联网+政务服务”具有发展性的显著特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迎合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应运而生的技术手段和实现路径,其必然伴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科技手段的进步而大踏步前进。
因此,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高水平的政务服务的需求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沿袭的基本路径,也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各级政府的迫切追求。可以说,“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直在路上。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观照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目标
第一,生态因子达于和谐。生态因子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在整个生态系统中占据各自明确的生态位。“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建设目标之一,就是须使诸生态因子达到和谐稳定的状态。从唯物辩证法角度来看,生态系统是由众多相互关联的生态因子有机配合构成的系统整体,生态因子与生态系统之间存在着部分与整体的辩证关系。
因此,诸多生态因子的和谐稳定,既是整个生态系统平衡有序的基础性支撑,也是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第二,生态系统止于平衡。实现平衡是生态系统的目标指向,其实质就是整个生态系统在特定的生态进化的阶段,由于组成系统的各生态因子和谐稳定,而使整个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正常、系统效能显著。
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而言,就是其建设进度要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步伐相适应,能够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的新要求、新期盼。
应当注意的是,生态系统的平衡是一种相对的平衡。这种平衡会伴随着对系统功能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被打破。体现在生态系统本身,其实质就是生态进化的过程。体现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则是其建设发展不断提质增效的进程。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特征
第一,复杂开放性。“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复杂开放性特征。
一是生态因子组成具有复杂开放性,体现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对象因子、介质因子、环境因子的多元化以及不同维度因子间的开放关联化上。
二是生态链构建具有复杂开放性,体现在不同生态因子可以组成具有直观性或者隐蔽性的多种生态链以及不同生态链之间的内在、外在开放性影响上 。
第二,整体协调性。“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整体协调性特征。生态学理论认为,构成生态系统的各生态因子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协调发展的,也正是这种基于不同生态因子之间的协调性,促成了系统整体的协调性。“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通过其各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实现了系统整体从不协调向逐步协调的调整进化。
第三,动态平衡性。“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动态平衡性特征。动态平衡是生态系统生机勃勃的关键所在,生态系统同时与外部其他系统以及内部各生态因子之间不断进行着物质循环及能量流动,以便在不断的动态发展中追求相对性平衡。
尽管这种动态性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但它并非杂乱无序,而是有章可循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各生态因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关系和发展秩序,这使得“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能够在动态有序中达到相对平衡,而这种平衡本身也是一种动态变化的。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功能
第一,适应供给侧改革要求。这种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迫切需求探本朔源,源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源于致力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创新型政府的现实需要。
因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功能必须要满足政府供给侧的改革要求,特别是其生态进化路径要能够高度契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能够实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供给水平、提高供给效能,为推动“放管服”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二,满足需求侧使用期待。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本质上是直接服务于需求侧,因而其功能必须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通过系统持续性进化,在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方式、增强服务透明度上不断改进,最大限度便企利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少跑腿上不断完善,实现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让“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人民。
综上所述,基于生态视域的内蕴特征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审视,不难发现,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研究中树立生态系统观,并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系统的目标、特征和功能,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